广东省:尖峰电价政策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
发布时间:2021-09-13 ┊ 文章作者:豪迪
豪迪群发器 9 月 13 日消息 据我国广州发布微信公众号,近日,广东发展趋势和变革联合会公布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健全现行标准峰时分时电价现行政策,顶峰电费现行政策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实行。
健全现行标准峰时分时电价现行政策
广东峰时分时电价现行政策执行范畴保持不会改变,即包含大工业生产客户、一般工业生产专用型变电器客户。住户客户可独立挑选是不是实行峰时分时电价现行政策。下一步视状况将峰时分时电价现行政策扩张到别的工业客户。
我省统一区划峰时分时电价时间段,高峰期时间为 10-12 点、14-19 点;低谷期时间段为 0-8 点;其他时间段为平段。
执行顶峰电费现行政策(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实行)
【执行范畴】
顶峰电费执行范畴与以上峰时分时电价现行政策一致,不包括住户客户。
【实行時间】
顶峰电费实行時间为 7 月、8 月和 9 月三个整月,及其别的月份中日最高温度做到 35℃及上面的高温天。日最高温度以央视一套每天晚上 19 点新闻报道联播节目天气预告中发表的广州市次日最高温度为标准,次日给予执行。
【实行时间段】
顶峰电费每日的实行时间段为 11-12 时、15-17 时共三个钟头。
【顶峰电费水准】
顶峰电费在以上峰时分时电价的峰段电费基本上上调 25%。
豪迪群发器掌握到,通告还强调,本次健全峰时分时电价现行政策,依照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准基本上平稳的标准设计方案,对社会发展整体用电量成本费危害较小。